中国广州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部分禁止吸烟,不能有效防止人们接触二手烟
BMJ Open发表的一项新研究审视了中国广州2010年9月在不同公共场所实行的无烟法律的有效性。广州的无烟法律在文化场馆、政府办公室、商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公共交通工具、体育场馆和大学等场所完全禁止吸烟。不过,在咖啡店、酒吧、夜总会、餐馆、酒店、工作场所、游乐场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等场所,允许设置指定吸烟室。这项研究调查了约5,000人,以评估法律通过前和法律实施九个月后自我报告的二手烟接触情况。
主要发现
主要信息
完整引文表述: Ye X, Yao Z, Gao Y, et al. Second-hand smoke exposure in different types of venues: before an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smoke-free legislation in Guangzhou, China. BMJ Open 2014;4: e004273. ( 不同场所二手烟接触情况:中国广州无烟立法实施前后)
该研究的摘要[仅有英文],见:http://bmjopen.bmj.com/content/4/2/e004273.abstract
更多资料:关于无烟法律的更多信息,包括无烟法律如何改善公众健康的信息,请访问: http://global.tobaccofreekids.org/en/resources/by_issue/smoke_free_laws/
BMJ(之前称为《英国医学杂志》)是经国际同行审阅的医学杂志,隶属于英国医学会,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普通医学杂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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