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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四益先生谈“炉火”
发布时间:2015/01/09 09:51:35   来源: 烟草控制资源中心    浏览量:   分享:

打开《读书》第九期,照例先读陈四益和黄永厚两位先生的“文画配”。这个专栏,先是由陈四益和丁聪二位合作。丁聪先生仙逝之后,又由陈、黄二位合作,已经延续了二十四年。这一期的题目是:

“炉火”

 

陈四益 文 黄永厚 图

曹操毕竟不凡。尽管《三国演义》之流行,使曹操背上了“奸雄”的骂名,但若细观历史,不能不佩服他的精明与清醒。《三国志》注,引《魏略》,当年曹操权倾一时,孙权上书称臣,并讨好曹操,说是天命攸归。曹操手下也大有劝进之人。但曹操却以孙权事告诫下属:“是儿欲踞吾著炉火上耶!”头脑清醒,非人能及。

劝进之人,有的(如孙权)别有用心,有的(如陈群、桓阶之属)另有打算,但明里摆出的都是对曹操的忠诚与拥戴。若没有清醒的头脑,会把这些人当做忠诚为己,看不到由此可能种下的危机。

时下也有一例。禁止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吸烟。这在世界许多国家已形成习惯,其原因是当代科学已充分证实,吸烟不仅危害吸烟者的健康,也危及周围不吸烟者的健康。所以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照此办理,用雅言说,是领导的“榜样作用”;用俗话说,是给领导干部“加分挣脸的”。

但是,在一些地方讨论公共场所禁烟立法时,总会有少数人提出“一个人的办公室”可以例外。谁能有“一个人的办公室”?多数情况下,只有某一级别的领导干部。那么,这条提议,究其本意,大概是想为领导网开一面——看起来很为领导着想。其实,在公共立法中对违禁行为的这种宽纵,引来的必是批评如潮。那时,“踞吾著炉火之上”挨烤的,会是谁呢!

举一反三,对“好心人”的类似建议,不能不防!

读完此文,很觉有味。但对说提议一个人的办公室可以不在禁烟范围,是置领导于炉火之上,尚觉不解。于是辗转询问,得与陈先生通话请教。

听到我的疑问后,陈先生略一沉吟,便说:那篇文章限于篇幅,只能点到为止,你既然问到,不妨再稍加说明: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执行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通知”说,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但危害自身健康,还侵害了公众的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权利。一些城市制定公共场所禁烟条例,既是对中央“通知”的响应,又是通过法律、法规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制化的善举。这本是对公众也对领导干部健康的关怀。

但是,一说只有“两个人以上的办公室”才禁止吸烟,这《法规》就立即变味儿了。这明显不是要领导干部带头实行,而是要把领导干部“摘除”在“法规”禁令之外。你想,谁可以有一个人的办公室?主要不就是领导干部吗?共产党的老传统是:要让群众做到的事,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所以得人心。如果这样立法,就变成要让群众做到的事,领导干部可以不做。这样的“法”如果成立,如潮的骂声、讽刺声立马就会引向领导干部。

“咱们办公室不能吸烟,他们却可以猛抽”;

“为了你们的健康,领导都牺牲了自己的健康”;

“领导这么关怀咱么的健康,哥们儿,咱们是不是也该关怀领导一把”?

“领导都不怕,咱怕啥”!

这些还都是“温柔的”。真要开骂,恐怕国骂、京骂、网络开骂,一股脑都会冲着领导来了。这时候,出这馊主意的人恐怕就躲在一边站干岸,看热闹了。不是积极贯彻“两办”通知精神,而是同“通知”精神对着干,说他居心不良,置领导于炉火之上,大概不算冤枉。

这还没完。人们会问:一个人的办公室是不是工作场所呀?为什么不禁烟呀?你能回答说这是为领导干部吸烟方便吗?绝对不能。那么你只好说一个人的办公室不会侵犯公众环境安全和和他人的健康权。但是,问题马上来了:

“我这是两个人的办公室,我们俩都吸烟,谁也不侵犯谁。是否可以吸烟?”;“我这是三个人的办公室,俩人吸烟;对面也是三个人的办公室,俩人不吸烟,把我们办公室不吸烟的同他们办公室吸烟的对调一下,我们三个吸烟的谁也说不上侵犯谁,是不是也可以吸烟?”

这还没有说办公室烟雾会外泄,不吸烟的是否可以拒绝到吸烟者办公室谈工作,听指示,开小会;也没说如果我一个人晚上在办公室开夜车,没有其他人的时候,是否也可以吸烟等等。

这样一来,一个严肃的法规,一个为关怀包括吸烟者在内所有人健康的法规,就可能因此化为笑谈,失去其严肃性和可行性。这时,放在火炉上烤的,就不只是领导干部,也包括制定法规者自己了。

陈先生说罢这些,又道:“请把这些话捎给正在立法的那些城市的主事者。现在,领导干部已经很不好当了,拜托他们帮帮忙,按两办《通知》精神办事,不要瞎出馊主意,下个套儿,把领导们又放到炉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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