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烟草控制资源中心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阅读排行
新闻中心
接盘履约,清除控烟路上的障碍
发布时间:2018/03/20 15:10: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分享:

接盘履约,清除控烟路上的障碍!

(吴宜群/文)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同意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建议。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成为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其中之一,肩负起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使命。

 

      党和国家的高层领导通过五年大刀阔斧的反腐和改革,有效打压了各种利益集团对改革明里暗里的阻挠,为中国推出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创造了条件。

 

       国家领导人,在2016年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维护并进一步促进国民整体健康水平还面临更多挑战。

 

     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以往由不同部门分头管理交叉负责的职能整合起来,进行统一协调,应对诸多挑战,是这一战略中迈出的关键步伐。原来由工业和信息部牵头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职责将由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接盘,更是此次改革中最为果断的决策之一.

 


 

变革的迫切性:

 

1.烟草流行趋势必须马上扭转

      中国的烟草消费量占世界烟草消费总量的44%,吸烟率居高不下,每年因使用烟草而导致的死亡超过100万人。死亡率居高不下。这不是耸人听闻,而是确凿的事实。为遏制烟草危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我国政府签署并批准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至今《公约》在我国生效12年。回顾这12年控烟的历程,我们虽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但是与《公约》要求和国际控烟形势相比,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控烟目标相比,步伐仍显迟缓,控烟措施落实不力。如不加快控烟进程,中国将继续为烟草流行造成的健康、经济和社会损失,付出日益沉重、甚至是无法承受的代价。

 

2.烟草业对控烟的干扰必须清除

      正如《公约》第5.3条指出:烟草业的利益与公共卫生政策之间存在根本的和无法和解的冲突。烟草业干扰政府决策是许多国家促进健康与发展的一个致命障碍。政企不分局面使烟草商得以政府部门身份参与控烟政策与控烟措施的制定与施行。让卖烟的来控烟,必然造成利益冲突,严重干扰了控烟履约的进程。

 

3.现有《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控烟履约领导小组)的不力状况必须改变

      目前中国的控烟履约的职责归属八部委组成的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管理政企合一的烟草专卖局的工业信息化部牵头。因此,工信部既是主导控烟的部门,同时又是烟草业的主管部门;由工信部牵头负责控烟履约,就等于让烟草管理、生产、销售部门来负责烟草控制。在许多控烟的决策上,工信部的主张几乎是在烟草业这一边的。

 

 

变革的合理性:

 

      烟草流行是中国面临的一个极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吸烟是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共同危险因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肺部疾患和其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世界头号健康杀手。控制烟害,降低吸烟率本身就是保障公民健康的重要举措。控烟履约领导小组由改革后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是中央英明的举措。

      此次的接盘,由卫生健康部门主导的履约小组,一定会排除烟草业的干扰,斩断与烟草业扯不清道不明的纠缠。这样才能彰显政府扫除健康中国之路上障碍的决心。

      我期待由卫生健康部门主导、摆脱了烟草业干扰的履约小组,一定会心无旁骛地制定和执行全国无烟立法、烟草税价调整、图形警示上烟包等综合措施,大刀阔斧地为实现“健康中国2030”目标保驾护航。

 

 


 

 

在2016年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国家领导人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我们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

 

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职责交给负责健康的部门,不仅是对国际承诺的尊重,更是兑现国民健康承诺的重要一步。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会员登录   |   网站地图   |    管理登录

地址:北京市亦庄天宝园6里6号楼101   电话:(010)67804214

传真:(010)67804204   邮箱:tthdrc@sina.com

主办单位: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京ICP09017700号-2   技术支持:中科服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