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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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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关于电子烟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4/11/13 16:06:46   来源: 烟草控制资源中心    浏览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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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igarette_statement summary_The Union_in Chinese.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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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igarette_statement_The Union.pdf

关键信息
 经过对相关科学证据的慎重分析,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特发布此声明;本声明中的证据将于2015年年中再次更新;
       电子烟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的科学论证;
       电子烟不能消除二手烟对不吸烟者的健康影响,因为电子烟也会向室内排放可吸入的液体细微颗粒和超细微颗粒、尼古丁以及致癌物;
       令人担忧的是,电子烟的市场营销正在快速发展,公众对于电子烟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也在迅速提高;
      迄今为止,关于电子烟是否能够降低危害或有助于戒烟的研究很少,而且研究结果并不一致;
      对电子烟的监管已有现成的经验或正在拟议法律和管制措施;有些国家(如:巴西、挪威和新加坡)已经完全禁止了电子烟的销售;
      由于电子烟不含烟草和/或不产生二手烟草烟雾,因此吸烟者会以此为由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的使用会对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2条(改变烟草使用的习俗)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妨碍《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防止接触烟草烟雾)的实施;
      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支持对电子烟的生产、营销和销售进行监管;监管的首选方案是将电子烟作为药品进行管控;   
          如果无法将电子烟作为药品管控,在研究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应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1)全面禁止电子烟的广告、促销和赞助;
  (2)禁止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手段推广;
  (3)禁止在零售店展示电子烟;
  (4)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5)禁止在电子烟和其液弹 中使用对儿童有吸引力的口味添加剂;
  (6)在电子烟及一次性电子烟的包装和标签上标明其所使用的添加剂、尼古丁的含量以及健康警示标签;
  (7)禁止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电子烟;
  (8)建立电子烟液弹的消费者安全标准,确保生产工序的一致性,并对其尼古丁含量设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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