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控烟新探说》【“签”动人心】发布,截止目前780位投票者中94%支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我们的投票通道依然开启,还没有做出选择的朋友,读完这篇文章希望您能明白您这一票是多么关键,并欢迎您在文末的投票栏投下神圣的一票。(投票已结束)
《广告法》20年首次修订的背后存在异常激烈的博弈。我们想借此再一次向决策者传达公众的意愿和期盼。
为了遏制烟草流行,为了让更多人离开夺命的烟草,为了下一代的健康,为了全球控烟的胜利,盼望已久的《广告法》修订了。一次审议、二次审议,现马上进入三审,即人大常委会的委员要使用手中的表决器了。
在这历史的关键时期,看一看控烟博弈的双方都在干什么?
【红营——公众的健康权益维护方】
随着《广告法》的两次审议,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呼声不断。一封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的呼吁书传递到决策者手中;几百位教师、校长呼吁禁止烟草专卖点烟草广告的挂号信寄给了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两会代表们关于在《广告法》中明确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建议频频见于报端和视频;新浪调查栏目发起的一项投票显示,2300位投票者中,90.2%的网友支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写入《广告法》;39健康网发起的小调查显示,有 23,671名网友支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随着广大志愿者手中传出的烟草广告众相,#烟草广告害死人#微博的关注度突破800万,被列入2014年第八届中国健康年度总评榜——国民健康突出贡献奖的第4名;互联网上热播的《让死亡营销远离孩子》的视频中,未成年人在烟草专卖店凝视烟草广告的神情以及家长们流露出来的焦虑震撼着人心;“如果允许540万个销售点做广告将是一场灾难”的呐喊声一时间传遍大江南北;“《广告法》不能给烟草广告开后门”这句话一时成为希望完善广告法的流行语…
【绿方——烟草企业的利益方】
烟草业早已布局。2003年烟草业改动《公约》中文本,将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翻译为广泛禁止。于是“广泛”意味着“限制”,因此留口子,开后门理所应当,但是他们无法删去或改动后面的“所有”,因此露出了马脚,原来《公约》要求就是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在无烟两会期间,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凌成兴竟然发表言论,为烟草增产呐喊助威,强调控烟要防止扩大化、片面化、绝对化。烟草业先后提出了“得终端者得天下”,“决战在终端,决胜在终端”等口号,把零售终端造就成一个卷烟广告与促销的阵地。从店面形象、店内陈列、灯箱广告、品牌海报、宣传印刷品、卷烟体验品吸等形式,将广告促销做到了极致,在全国数百万销售点形成了一张具有巨大传播力的烟草广告网络;最近,凌局长带了几员“大将“游说他们认为具有话语权的领导,“苦口婆心”,想“推心置腹”撼动维护公众健康权益的决心。关键时刻“老将”、“小将”齐出马,显示出事态的严峻。真可谓用心良苦。
【对决策者的期待】
人大常委会是批准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最高权力机构,在禁止烟草广告,阻止死亡营销的关键时刻, 我们希望决策者谨防烟草部门利益法制化,禁止烟草广告必须态度明确。
《公约》第5.3条的原则:烟草业的利益与公共卫生政策之间存在根本的和无法和解的冲突。
尽管个别立法部门的领导“与虎谋皮“前往烟草重灾区,听取烟草商的意见,我们相信他们不会让烟草商牵着鼻子走!因为对烟草既得利益宽容,就是对公众健康残忍。
在二审中的“修改情况的汇报”给烟草留下了口子:“在烟草制品专卖点的店堂室内可以采取张贴、陈列等形式发布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烟草广告,以及烟草制品生产者向烟草制品销售者内部发送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烟草广告”。
我们希望上述二审中给烟草广告留的口子,坚决要去除!烟草业待到这一次修订《广告法》,他们明知禁止各种媒体及室内、户外的烟草广告已是大势所趋,所以便千方百计要把烟草销售终端的“广告权”保留下来。而上述“修改情况的汇报”恰恰落入烟草业彀中。
期待《广告法》修订的决策者,倾听民众的呼声,代表民众的意愿。
法律是用来保护大家的,请为了您的健康权益投下神圣的一票。同时转发给身边的家人朋友,他们同样需要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