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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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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成立控烟研究中心 上海控烟条例将于年内修订
发布时间:2016/05/10 15:56:11   来源: 烟草控制资源中心    浏览量:   分享:

 

2016-04-01 控烟新探索

 

3月25日下午,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正式宣布成立。

近年来北京深圳等国内其他城市无烟立法步伐明显加快,对上海修订《条例》提出了迫切要求。据《上海法制报》报道,《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工作已成为2016年市人大立法计划正式项目,这意味着年内上海有望实施室内全面禁烟。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我国生效后,中国大陆第一部由省级人大颁布的控烟法规。《条例》施行的6年中,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上海的控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然而,随着依法控烟实践的推进,《条例》的不足之处逐渐显现。例如,《条例》规定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旅馆某些公共场所可以设置吸烟区(室),工作场所只规定国家机关所在建筑物内的公共活动区域禁止吸烟等,与《公约》要求采取有效立法措施,在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仍有明显差距。2011年原卫生部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18条第1款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2013年12月29日,中办、国办“禁烟令”出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提出“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

在此背景下,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发起了控烟研究中心。在25日下午的成立仪式上,该研究所所长傅华介绍:控烟研究中心依托健康传播研究所的学术资源和实践经验,力图成为控烟的理论研究高地和智库,并切实推行对控烟的倡导。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忠阳在会上透露,本次修订在现行《条例》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公约》第八条的核心精神,重点的思路是:第一,实现本市室内全面禁烟。即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并取消吸烟(区)室的设置。第二,坚持多部门执法。在综合考虑各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力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权限。第三,教育与惩戒并重。进一步突出场所管理主体和吸烟者的责任,优化处罚程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率,提高违法成本。

她表示,为促使吸烟者和禁烟场所增强守法意识和责任,相关政府部门考虑借鉴《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关于将违法行为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经验,在立法中提出:把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的有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这有利于预防违法行为,推动法规有效实施。此外,为了体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控烟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考虑在法律设计中也引入行政约束的手段。

她还表示,今年年初,相关政府部门已对全年控烟工作进行系统部署,考虑以修订后《条例》的预期实施日期为节点,倒计时排片,细化从现在至全球健康促进大会召开前的上海无烟法律宣传方案、培训方案和无烟大会专项保障方案,策划并组织好主题活动、形象代言和公益广告,确保立法、执法、宣传多措并举,既办好无烟大会,也为无烟法律执行奠定长久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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